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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医用耗材新规则挂网价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5-01-10

各相关企业: 

根据《重庆市医用耗材挂网交易采购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要求,重庆药品交易所(以下简称“药交所”)于2025年1月10日启动医用耗材新规则挂网价格申报工作,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现将具体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价范围 

报价范围为以下条件均满足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 

(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在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系统”)产品资料已核验通过。 

(二)产品为有效状态,未被“暂停”或“禁用”。 

(三)符合《工作细则》中“二、分类采购”规定的“限价采购”或“其他采购”。 

二、报价时间 

2025年1月10日招采系统开放报价功能,请相关企业及时登录招采系统报价,本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 

三、报价须知 

(一)企业报价须遵守《工作细则》。 

(二)企业应按照《工作细则》要求,报价不高于申报产品的外省挂网价,外省挂网价是指重庆市外的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兵团)采购平台公布的现执行的最低挂网价(不包括企业自报价、带量采购中选价格)。 

(三)企业对提供的外省采购平台挂网价证明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具体报价流程详见《医用耗材新规则挂网价格申报操作手册(企业端)》(附件1)。 

(四)未关联国家医保代码(国家医保代码尚未覆盖的产品除外)、未报价的产品视为放弃挂网,申报结果执行时该部分产品将终止挂网,如后续需挂网,可按照每月申报流程重新申报。 

四、政策及操作培训   

1月14日10:30将举办政策解读和报价操作在线培训会,请相关卖方会员使用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参加。

五、后续工作  

企业报价完成后,药交所将于2月17日至2月21日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企业申投诉。  

六、注意事项   

(一)同国家医保代码或同注册证下相同规格型号的产品不能重复报价。 

(二)请企业在报价前全面梳理本企业拟报价产品的相关资质信息,及时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因产品资质信息不准确影响挂网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三)填报价格应与填报的最小计价单位相匹配,报价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如因企业填报失误影响挂网的,由企业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四)2024年12月批次和2025年1月批次新增挂网医用耗材,产品审核通过后可进行挂网价格申报,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16日。 

(五)请各相关会员仔细阅读相关文件,提前做好工作准备,及时登录系统进行价格申报操作。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0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医用耗材新规则挂网价格申报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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