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公信网昨日从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两款药品在重庆市巫溪县辖区发布严重违法广告,遂暂停其在巫溪县辖区内销售。
标示为辽宁朝花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非处方药品“舒筋活络丸”于2016年6月在巫溪县大众媒体上多次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情节严重,存在超出批准的说明书内容扩大产品适应(功能主治)范围等违法问题,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重庆市食药监局根据相关规定,决定即日起对“舒筋活络丸”等药品(详见附件)在巫溪县辖区内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重庆市食药监局提醒,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按照《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渝食药监稽查〔2013〕25号)要求,重点加强对广告标示药品经营企业的监管,做好辖区内暂停销售上述药品的监督实施工作。
附:责令暂停销售产品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