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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明确表示,坚决查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企业
来源:重庆药品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2-04-16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高度重视中央电视台报道的药用空心胶囊铬超标消息,立即责成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并派员赴现场进行督查。

     《中国药典》对明胶空心胶囊有明确的标准。生产药用空心胶囊必须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后方能出厂销售。药品生产企业必须从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采购空心胶囊,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和使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媒体报道的13个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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