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重庆市医疗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全市医保定点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新冠病毒感染治疗用药货款医保基金,通过药交所平台与医药企业开展直接结算试点。药交所经过梳理结算流程、实施系统优化、数据初始化整理、对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操作培训等系列工作,2月24日,首批新冠用药货款医保基金通过药交所平台,正式直接与相应医药企业完成了实时结算,涉及27家医院、37张新冠用药发票,平稳顺利地完成了医保基金直付医药企业试点工作。
下一步药交所将持续深化和完善服务,高质高效地做实做好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