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公司拟开展国家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功能研发项目采购,现邀请合格服务商参与竞争性比选。
一、项目名称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功能研发项目。
二、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最高限价 (万元) | 成交企业数量 (个) | 服务期限 |
国家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功能研发项目 | 13.5(含税) | 1 | 合同签订之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三、最高限价
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人民币13.5万元(含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最高限价无效。
四、评选原则及办法
(一)评选原则
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在满足竞争性比选需求的情况下,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中选。
(二)评选方法
本次比选采取综合评分法,采用100分制,实际得分最高者中标。评分标准如下: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值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说明 | |
1 | 报价 (40%) | 40 | 满足资格性、符合性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比选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比选基准价/供应商报价)×价格权值×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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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服务 部分 (40%) | 服务方案 | 24 | 针对本项目制定研发方案(含项目组织结构,人员角色与职责分工、进度计划、质量保障、人员管理、风险控制等)方面制定详细、合理可行的方案,根据方案进行横向比较优劣评分,投标方方案横向对比,优秀得20-24分,良好得13-19分,一般得7-12分,差得1-6分。 | |
团队配置 | 16 | 1.项目经理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高级)、系统架构设计师(高级)、系统分析师证书(高级),每项得2分,最高6分。 2.团队人数不少于5人,每增加1人得3分,最多得6分;若团队成员中(不包括项目经理)含有高级职称,每一人得2分,最多得4分。 | |||
3 | 商务 部分 (20%) | 公司资信 | 12 | 1.具备双软企业(软件企业、软件产品)、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每项1分,最高得3分。 2.具备ISO9001、ISO27001、ISO20000等相关资质认证,满足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 3.提供信息化相关的有效专利证书,每项2分,最高得6分。 | 软件企业、软件产品证书为单独计分项 |
业绩 | 8 | 2022年1月1日至截止开标时间,供应商提供与本项目类似或医保、医药类软件建设的应用案例(以合同为依据),每提供1个得2分,共8分。 | |||
参选企业得分=报价得分+服务部分得分+商务部分得分 |
五、服务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近3年没有因违纪或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概况
按照重庆市医保局“关于开展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药械货款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有序推进医保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确保国家组织集采药品、医用耗材货款及时结算,赋能企业高质量发展,基于招采子系统开展国家集采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基金直接结算功能设计以及开发工作。
(二)项目要求
1.项目建设内容
本项目系统功能主要涉及:医保结算医疗机构目录、医保结算项目目录、订单管理、发票管理、数据交互同步、资金结算等相关功能研发与优化相关技术服务。
2.服务采购内容
一是需求分析与设计。协助开展系统功能需求分析与设计,编制需求规格说明书,明确项目目标内容;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明确功能模块开发优先级与时间节点;完成开发实施环境搭建。
二是功能模块开发与联调测试。包括按规划完成业务功能的代码编写、功能测试、数据交互同步;定期开展功能验证,确保各个功能模块满足实际应用;开展全面的系统测试,涵盖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修复发现的各类问题。
三是系统功能上线部署和发布。包含系统环境配置、数据交互同步、系统对接和联动协同等。
四是系统维护、功能优化和安全保障。包括系统功能缺陷修复,系统功能优化、数据交互维护、系统安全保障等。
3.服务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技术人员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派驻到指定地点开展工作。
(2)供应商应当派遣富有本项目相关应用开发经验,业务能力强,健康的资深技术开发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本项目的技术开发和相关研制工作。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更换技术开发人员。但采购人有权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要求供应商对技术开发人员进行调整,并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
(3)服务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重庆市)。
4.报价要求
为完成项目服务所要求服务的整体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费、运输费、保险费、税费、安装调试费、第三方测试费、培训费用、差旅费、试用期服务、质保期服务以及伴随服务等费用。
5.项目进度要求
序号 | 阶段 | 任务 | 完成时间 |
1 | 系统建设实施阶段 | 1.按需求实现系统功能模块 2.实施过程中材料文档编制 3.数据交互同步 4.测试联调工作 5.协助部署上线工作 | 按采购人上线时间要求完成 |
2 | 系统维护阶段 | 1.日常系统维护 2.问题处理技术支持 3.系统功能优化完善 4.系统安全保障 | 系统上线至2025年12月 |
供应商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服务。
6.项目服务内容清单
序号 | 一级任务 | 二级任务 |
1 | 系统开发 | 开发实施环境搭建 |
2 | 医保结算医疗机构目录开发 | |
3 | 医保结算项目目录开发 | |
4 | 订单管理开发 | |
5 | 发票管理开发 | |
6 | 数据交互同步 | |
7 | 资金结算开发 | |
8 | 测试联调、用户业务验证 | |
9 | 实施上线 | 协助系统预生产环境部署 |
10 | 协助系统生产环境部署上线 | |
11 | 协助正式环境用户验证及演示培训 | |
12 | 功能迭代优化升级 | 根据用户使用过程中的需求,进行功能优化 |
13 | 持续优化系统,提升性能和易用性 | |
14 | 根据系统迭代升级功能,完成系统测试 | |
15 | 项目材料编制 | 维护和更新项目过程资料、技术文档、操作手册等材料。 |
16 | 系统日常维护 | 系统日常维护、缺陷修复和系统安全响应与保障 |
17 | 为用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解答 |
七、项目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地点及验收方式
实施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完成项目建设,运维至2025年12月31日。
实施地点: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验收方式:现场验收。项目验收根据采购人信息化项目验收工作大纲组织验收。
(二)付款方式
按项目进度进行付款,实施过程中,若因采购人需求调整减少部分建设服务内容,扣除相应部分款项,按实结算。
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
合同价格:指供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需方应付给供方的金额。
服务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提交服务总结报告,并通过采购人验收以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三十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一次性支付合同约定金额。
如果依照合同供方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赔偿等费用的,采购人有权从任何一笔应付款中直接扣除该笔费用。
(三)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八、提交材料及要求
1.报价函及承诺书(原件)一份(见附件1);
2.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格式自拟):包括公司简介、财务状况、资信情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情况,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在近3年内因违纪或违法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等内容;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无需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5.项目实施方案(包括服务和技术方案);
6.竞争性比选评分标准中涉及的相关证明文件材料;
7.单位2024年参保证明(1份)。
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公章,投标方将响应文件装订成册并密封报送。若投标材料内容不全或与实际不符者,或逾期未交付者,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方须对提交的全部资料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九、递交材料时间及地点
请材料递交人凭单位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于2025年9月8日(星期一)12:00前,将材料递交至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一期B9栋20楼2009室,逾期不予接受。
十、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项目联系人:程老师,联系电话:15111823512
商务联系人:上官老师,联系电话:63832733
监督电话:023-63837099
附件:1.报价函及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重庆药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