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好! 退出 登录 注册
咨询热线: 400-039-2233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政策资讯 > 通知公告
关于进一步优化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执行通知
来源:重庆药品交易所 发布时间:2024-04-11

各相关会员单位:     

根据重庆市医保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对医用耗材挂网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挂网工作安排 

重庆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全天开放,随时接受企业提交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挂网申报业务。每月1号(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集中受理核验企业上月提交的医用耗材挂网申请,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挂网,从集中受理到挂网,全流程服务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产品挂网办理流程 

企业登录系统下载《省级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挂网申请表》(以下简称挂网申请表),按要求填报产品资质和价格信息后在线提交。重庆药品交易所对申报信息进行核验,核验通过的集中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挂网,全流程线上办理。 

三、申报说明 

(一)高值医用耗材 

1.若产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有挂网价,企业填报最低挂网价信息,提供挂网截图证明材料并承诺对价格真实性、准确性负责。产品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由企业在挂网列表自行确认挂网。 

2.若产品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无挂网价,企业填报时选择“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暂无价格”;按原高值耗材价格申报流程,企业提供重庆市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价格证明材料或待全国其他省份有挂网价时,填报价格信息后挂网。  

(二)其他 

低耗、试剂、基础设备、医用软件,企业价格为“自报价”。产品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可由企业在挂网列表自行确认挂网。 

四、产品挂网价格核验 

产品挂网期间,平台将进行产品挂网价格核验,对报价不实的产品,企业可在10个工作日内提起申诉,申诉不成功且不确认新价格的,将暂停挂网,同时将有关违规情况报市医保局,并纳入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信用评价和考核相关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企业接受核验价格的,登录系统确认后挂网。 

五、执行时间 

新的医用耗材挂网工作将于2024年4月15 日起执行,4月15 日前申报的产品,按原产品申报和报价处理流程执行。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24年4月11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