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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回应两会医药议案建议汇总
来源:重庆药品交易所
发布时间:2014-03-05
一、卫计委:加大二次议价违规查处
多方博弈的二次议价目前依旧处于违规的界定范畴。3月4日,记者获悉,针对2013年40余位医药领域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联名提交的《关于取消政府主导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日前已做出回复。
随着改革的大力推进,部分地区出现了“唯低价是取”、“二次议价”等问题。针对药品招标采购方面的建议,国家卫生计生委表示,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各地区基本药物招标采购的督导检查力度,以及对“二次议价”等违规行为的监管力度。接下来还将继续协调相关部门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尤其是配合相关部门加强药品价格管理,推动各地规范招标采购行为及时研判,统筹规划。
医改实施3年多来,全国各地区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初步建立了基本药物制度。而在市场因素逐日显现效用的经济大环境下,竞争无处不在。
据悉,长期形成的宏观政策(顺加15%的加价率管制、省级药品招标及不得二次议价)的执行遏制了公开合法的价格竞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不采用 “高定价大回扣”的违法营销模式,以给医生回扣作为主要竞争手段,导致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虚高数倍乃至数十倍。在回扣的刺激下,医生大处方、滥用药导致抗生素、中药注射液、大输液滥用的现象频现,医患矛盾日益激化且愈演愈烈,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生不违法就难以生存,想做好人都非常困难。
针对上述问题,有专家直言,实际上只需要政策作一点改变,问题就会迎刃而解,即放开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的“二次议价”,允许医院与药品供应商直接价格谈判,允许医院获取药品购销差价而不受采购价顺加15%的加价率限制。
也就是说,让医院购进药品价格越低获利越多,而不是目前在实际采购价顺加15%的加价率政策下采购价格越高获利越多,医院自然就会底价采购药品,底价采购就不可能有医生回扣的空间,没有回扣的刺激,就没有医生大处方、滥用药,医患矛盾将自然缓解。医院“二次议价”所获得的差价收益通过医院合理考核分配给医生,医生的收入由暗转明。
一名三甲公立医院负责人亦对上述说法表示认可,他向记者表示,从法理上说,二次议价的放开在政策上仍有些障碍,相关管理部门应尽快从制度设计上趋向更加透明合理,进一步发挥医院的积极性,把药品虚高的水分再挤一挤。
二、
发改委:
新版低价药保障机制年内出台
近年来,由于廉价药招标价频频低于成本价,导致部分药企干脆不生产,并引发市场供应短缺,为改变这种窘境,国家发改委将推出新的低价药保障机制,制定价格合理浮动政策。
由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中国医药行业24家协(学)会共同举办的2014年第五届“声音·责任”医药行业全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3月4日在京召开。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低价药最高限价向日使用费用标准内自主定价的方式转变,预计年内出台。
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价格处处长宋大才介绍说,目前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低价药定价机制,将制定新的更灵活的定价方式缓解低价药供不应求的现状。“我们在工作中对一些品种感到很尴尬,实际成本已经接近零售价了,6块钱的成本只卖4块钱一支。”因此,本次改革政策核心思想是制定合理的日使用费用标准,根据中药、化药不同类别划定相应的标准,纳入低价药范围的药品零售价格限价取消,生产企业在费用标准内自主确定价格。
此外,在研究低价政策的同时,国家发改委还将建立起配套的改革机制,包括准入、招标、鼓励低价药使用,改进医疗服务价格、报销、调整或提高医务人员收入一系列政策正在研究中。
近年来由于廉价药招标低于成本价,没有利润企业就不生产,导致市场供应短缺,有的甚至直接消失。在会上,不少上市公司药企董事长对当前低价药粗制滥造的乱象感到痛心,如“五分钱一支青霉素”,康恩贝董事长胡季强就表示,“很多低价药原材料价格涨价,但很多政策要求药价只能降不能涨,所以国家应该出台相应的价药价格管理政策。”
中恒集团董事长许淑清接受上证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不能光降低药价,应制定合理的药价机制。她感叹,“公司拳头产品血栓通的药材成本3年内已经涨了10倍,加上现代化设备、科研投入和人员培训,生产压力非常大。”上证报记者了解到,这种情况并不是个例,因此此轮调价改变以往“调价必降”的风格,而是制定的价格合理浮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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