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基本药物采购情况
今年11月中上旬,按照市政府《关于开展全市公立医疗机构非基本药物采购专项检查的通知》(渝办发〔2011〕287号)精神,市政府办公厅、市卫生局、市政府纠风办、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食药监局、市人社局及药交所等部门抽调人员对全市40个区县82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一年来非基本药物采购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总体来看,全市非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实现统一进场交易。全市182家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14家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16家高校医疗保健机构已全部进入药价所交易平台采购。二是“线上采购”执行较好。此次检查的82家医疗卫生机构2011年1-10月总体上线采购率达89.35%。三是严格执行“价格双控”。通过药交所平台采购后,与2010年比较,被检查的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价格平均降幅超过28%,有效议价率超过80%。四是配送监管切实有效。据统计,目前交易订单累计超过30万笔,买方会员对配送会员药品满足率、订单满足率和服务满意率均达95%以上。五是统一结算支付总体较好。目前全市累计结算金额达25亿元,未发现违规结算行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货款拖欠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二、解读基本药物采购机制
据市医改办主任、卫生局局长屈谦同志介绍,2011年全市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即将实施,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是在认真领会国务院《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紧密结合我市实际,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批准实施。
我市基本药物采购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统一规范、依法监管、保障供应的原则。工作目标是:建立全市统一的电子采购平台,规范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机制,对基本药物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统一监管,规范购销行为。发挥基本药物电子交易优势,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和供应集约化,逐步构建比较完善的基本药物生产供应保障体系。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方便可及。实施范围是:全市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非政府办医疗卫生机构配备和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进入重庆药品交易所交易平台实行集中采购,村卫生室所需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代购。全市其他各级各类医保定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必须全部进入药交所平台采购。
据介绍,我市基本药物采购的创新点具体表现在:(一)实行电子挂牌交易。根据国办发〔2010〕56号文件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电子交易,节约交易成本,提高交易透明度”。重庆在重庆药交所已开发运行非基本药物电子交易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基本药物电子交易系统,搭建基本药物公平公开、阳光规范电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一个平台、两套系统、同时运行、彼此独立”,有效地节约了人力、物力、财力,充分体现了药品电子挂牌交易“全程公开、阳光透明”的优势,利用信息化技术有效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和监管效能。(二)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药物品规库。建立了《基本药物常用品规库》《基本药物低廉价品规库》和《基本药物备选品规库》三个品规库,最大限度满足不同地区群众差异化用药需求。要求基层医疗机构按照“防治必须、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基本保障”的用药原则合理选择用药。(三)以区县为单位组建基本药物采购会员联合体。按照规定,联合体代表成员单位完成会员注册并取得买方会员资格;选择适合本区县的药品品规及厂家进行采购;与卖方会员进行价格谈判、签订合同并维护成员单位权益;督促成员单位按时汇缴采购货款并进行货款支付;监督成员单位及药品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履行合同等。通过以区县为单位组成联合体,可以形成更大合力,有效促进基本药物交易价格的合理回归,满足不同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需求。(四)多渠道保障基本药物采购货款及时支付。为保障基本药物货款及时足额支付,各区县设立基本药物采购资金专户,多种渠道实现资金保障,切实维护交易各方利益,确保我市基本药物采购和基层医疗机构良性运转。资金保障主要有三个渠道:一是全面落实医保基金预付制,人力社保部门从医保基金中向采购资金专户预付1个采购周期的资金;二是财政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各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药交所建立药品交易周转金。
目前市政府已出台了《重庆市基本药物采购实施办法》《关于加强2011年基本药物采购管理的通知》,重庆药品交易所监管委员会已经印发《重庆药品交易所基本药物电子交易细则》和《重庆药品交易所医疗器械电子挂牌交易细则》,正抓紧进行各项上线交易准备工作,12月底基本药物、医疗器械将挂牌交易。
三、全市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会概况
12月15日,市政府在天来大酒店召开全市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会,主要对我市实施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交易情况进行了部署和通报。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涂经平主持,副市长吴刚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卫生局负责人,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市级各医疗卫生机构、驻渝部队医院负责人参加了会议。市医改办主任、卫生局局长屈谦对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非基本药物采购情况进行了全面通报。
吴刚副市长在全市基本药物采购工作会上讲话时指出,实施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工作是今年我市医改一项收官之作。在今年6月举行的全市医改推进会上,市政府提出年内启动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几个月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56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研讨会议,市医改领导小组各有关成员部门密切配合、深入调研、认真讨论、反复协调,目前我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有关政策文件已经出台,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工作正式启动。
吴刚副市长表示,新医改的核心理念是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基本路径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其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意义重大,是医改五项重点任务之一,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基本药物制度建设一直被作为保障基本医疗用药安全合理、撬动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建立公益导向新机制的重要抓手,作为“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全面推手,涉及三个重要环节:一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基本药物目录,引导合理用药,解决疾病防治的基本需求和群众用药的公平可及问题;二是在基层医疗机构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切断“以药养医”的趋利机制,并引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保障、内部管理、人事、收入分配等方面体制机制改革;三是实行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统一供应,促进药品的生产、流通、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范管理,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可靠、价格合理、供应及时、安全有效。
医改是一道世界难题,无论是顶层设计,还是底层操作,都需要充分了解实际情况、吸收既有经验、发挥创新思维,才能突破难点,破解难题。以基本药物制度撬动的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在创新思维引领下已经取得了可喜成绩:一是从机构、设施、人员、经费、考核、管理等全方位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政策体系。二是通过标准化建设、扩编招录、全员培训等措施强化了服务体系。三是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行绩效工资改革、落实财政综合补偿政策,打破了“以药养医”趋利机制,建立起公益导向的新机制。四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公共卫生服务更广泛均等,基本医疗服务更便宜方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价格平均降幅30.48%,累计为患者节约药品费用支出近9亿元。
我市为减少药品和器械流通环节,规范流通秩序,减少交易成本,抑制价格虚高,惠及社会民生,成立了重庆药品交易所,要求全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进入药品交易所采购药品和医疗器械。今年4月底非基本药物全部上线交易以来,总体运行良好,较好地解决了价格虚高、配送不到位、结算不及时等问题。
在综合分析我市基层医疗卫生综合改革出现的问题、全国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出现的问题和我市非基本药物采购取得的经验基础上,市政府决定充分利用药品交易所平台,探索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与电子挂牌交易的结合点。这是全新的思路和做法,没有经验可循,承载了解决当前医改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艰巨任务,承载了为全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探索新路子的光荣使命,是市委市政府关注民生、在全国创造新的重庆经验的重要抓手。
吴刚副市长最后强调,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新一轮基本药物采购的组织领导、组织保障、经费保障、督导检查和宣传引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谋划,上下联动、明确分工、紧密配合,严肃纪律,圆满完成医改年度目标任务。